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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湘西州共有1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督察组随机抽查8家,发现部分存在检测不规范和造假行为”问题整改销号的函
2025-02-28 10:31:21          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寒蓉 |          浏览量:42601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

为切实做好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依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请予以销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湘西州共有1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督察组随机抽查8家,发现部分存在检测不规范和造假行为”。

二、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我县机动车检测机构,摸清底数,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规范从业行为,对违规和造假行为予以坚决、严厉打击,以净化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排查,落实主体责任

我县接到反馈问题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组织业内专家与执法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排查整改行动。由县生环委办、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抽调人员组成排查小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随机走访形式深入彻查全县机动车检测机构在管理运行层面存在的问题。排查后及时汇总分析所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问题的整改责任主体,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龙山县民安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站对12台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下达了《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州环责改〔2024〕143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依规对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目前该案件的处理工作仍在按照相关程序持续推进中。

(二)严格执法,规范从业行为

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将机动车检测机构纳入双随机管理,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作,交流线索,实现跨部门联合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惩处力度,一旦查实,要求机构全面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强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

通过发放宣传单、发布公众号等形式,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积极提供线索,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可进行投诉举报,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局面,推动机动车检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秉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将部分造假数量较大、影响恶劣的案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取消检验资质,涉及违法犯罪的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坚决切断利益链,对涉案人员严肃处理,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有效实施。积极对接各职能部门,实施部门信息共享,凝聚各方力量,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构建起高效、协同的监管网络,为后续工作筑牢根基。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责编:刘寒蓉

一审:向波

二审:周娇

三审:张军

来源:龙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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